1、 公積金 社保 繳存額調整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很多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yè)務后,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
如果您的公積金調整工作已經完成,近期拿到工資條時,一定要看看你的公積金繳存額是漲了還是降了。
具體而言——
■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X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盡管有職工的7月到手工資少了,但是這不是壞事,因為你多繳的錢到了你的公積金賬戶和社保賬戶里。對于買房、還貸、醫(yī)保、今后的養(yǎng)老金都有好處。而且,無論是個人繳存還是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都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2、 公積金 余額結息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計息。
根據人民銀行相關規(guī)定,公積金結息日為每年6月30日,結息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結息后自動轉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利息金額=個人賬戶資金×實際存放天數×年利率÷360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
3、高溫津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yè)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適時調整。
各地發(fā)放高溫津貼的時間并不一致,但不少地方是從6月或7月份開始發(fā)這筆錢。
來源:中國新聞社
綜合整理自:中國會計報、勞動報、工人日報、人民日報



